推荐阅读
-
残保金如何计算?怎样享受减免?
-
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解读
-
自然人如何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
如何把握“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认定尺度
-
股市大跌火了保本理财 收益缴营业税吗?
-
新个税5000元起征点实施后,10月居然申报不了?
热门回答
自然人如何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自然人发生应征增值税的业务,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么?申请代开需要注意什么?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Q1、哪些情形下自然人(即文件中的“其他个人”)可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情形1: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购买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以向税务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情形2: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以向税务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情形1,情形2详见《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局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通知》(税总函〔2016〕145号) 情形3: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保险企业,向个人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费用后,可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情形4: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比照保险代理人规定执行。 情形3,情形4详见《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 Q2、如果发生符合上述情形的事项,自然人都能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不一定,仍然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应税行为的购买方不是消费者个人; 第二,应税行为不是免征增值税的应税行为。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 Q3、特定行业企业代个人代理人汇总代开专用发票有什么特别规定? 答:保险企业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个人保险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付款时间、付款金额、代征税款的详细清单。 保险企业应将个人保险代理人的详细信息,作为代开增值税发票的清单,随发票入账。 主管税务机关为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内注明“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字样。 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 友情提醒:自然人发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税行为,需要注意应税行为的购买方不是消费者个人且不是免征增值税的应税行为。如果是特定行业,如保险企业,还需要注意《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内的特别规定。
【西安注册公司|联创财税】:专业为广大企业及创业者提供注册公司、代理记账、公司(工商)注册、商标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税务筹划等专业财税服务,为您解答各种工商财税疑难问题,如有需要,欢迎来电咨询办理!服务热线:180-4900-5268(同微信),免费创业辅导。
本文地址: https://www.dvcz.cn/cjwt/146837.html
本文标签:工商代办企业登记代办公司注册公司注册
特别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财税知识及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如您对所转载内容、署名等有异议,可与本网(info@sxlccs.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